如何确保掌有“生杀大权”的评估的公平、公正性?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07-20 10:29) 点击:139 |
如何确保掌有“生杀大权”的评估的公平、公正性? 在制定拆迁新办法的过程中,专家组已经充分考虑到了这个问题。在新办法正式实施后,将主要通过三个方面来保证市场评估的公平与公正。 其一,对参与房屋拆迁市场的评估机构设立门槛。新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具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以上房地产评估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才能进行拆迁评估。 这些评估机构可以在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每年公布的拆迁评估机构名录中查询到,被拆迁人有权选择评估机构。 其二,评估机构必须遵循《房屋拆迁评估技术规范》(目前这一技术规范尚未对社会公布)。《技术规范》对各类评估系数都进行细致的规定。 对一个拆迁项目,评估机构首先要选定一个样板房屋。它的确定要以符合《技术规范》10个条件的4个交易案例为蓝本,根据不同情况,对被拆迁房屋的推算、调整系数、误差范围等在《技术规范》中都有明确规定。 最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还将设立拆迁评估技术委员会,对评估机构的行为进行指导和监督。被拆迁人如果对评估结果持有异议,可申请复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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