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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对方过错造成的损失,违约方可以不承担责任吗?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6-09-05 15:59)    点击:244

因对方过错造成的损失违约方可以不承担责任吗?

因对方过错造成的损失,违约方可不承担责任。这种情形主要体现在《合同法》第302条、第311条和第425条等条文中。从这些规定中可以看出,由于对方 过错,造成某种损失,违约方是不承担责任的。在这种情形下,法律将对方的过错作为免责事由,违约方证明该违约后果系对方过错行为所致,而与自己的违约行为 无关,即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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