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李文丹
李文丹律师
内蒙古 阿拉善盟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李文丹律师的网站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处理房屋面积纠纷的原则是什么?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10-20 15:44)    点击:254

处理房屋面积纠纷的原则是什么?

  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李文丹律师提供“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工程建筑  经济仲裁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李文丹律师,李文丹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李文丹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948019968,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李文丹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阿拉善盟律师 | 阿拉善盟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李文丹律师主页,您是第22843位访客